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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根據強積金條例,積金局必須每4年檢討一次供款上下限,該局建議把供款上限提高至每月港幣2750元以增加退休後的保障,其實不檢討強積金的制度即使把供款上限提高至每月港幣5000元甚至10000元也沒有用,因為現行制度下即使供款只會益了基金佬特別是在市道不好下造成巨大的虧損,再加上懂得理財投資的香港人是十分少,又不能提供定期存款收息的功能,也不能用來置業,只有改革到與新加坡一樣,退休生活才會有真正保障,當然懂得投資理財的人建議在十月股災月全轉為進取及投資為大中華地區及香港股票基金,屆時回報率變得十分可觀,還有每次轉投資項目時也應馬上生效並增設每月定期存款收息項目,確保供款不受任何外圍影響並保證有最低回報,筆者對此評論就是這樣多;完。


作者:保羅弟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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