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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聖經很清楚地教導我們有衣有食則當知足,意思指出只要應付到衣食住行的開支就當知足,否則就是犯了貪財之罪,然而對於筆者來說,要有足夠費用來環遊世界或到處到不同國家或地方生活才能知足,因為這些也是筆者需要,但聖經很清楚地教導我們要勞碌生活才不招致貧窮,然而能夠有機會勤勞工作對於筆者來說是不常有的,因為找到一份工作則必須通過面試,這對筆者來說是不容易,若是沒有工作對於筆者來說是貧窮,這樣則會難熬,因此筆者很想擁有一筆金錢來投資致富,但是這樣也不是必賺的,不過這樣賺到的話則有機會藉此脫貧;對於筆者來說致富的目的就是可以擁有財務自由,這樣則不用割韮菜當奴隸了,可是這樣不符合聖經教導,筆者今天也會以相關的經文來分享相關的主題。


首先在箴言21:5教導我們:「殷勤籌劃的,足致豐裕;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很多人就是想賺快錢,所以才招致貧窮,而且聖經多段經文也是這樣教導我們;跟著在箴言28:19-22教導我們:「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追隨虛浮的,足受窮乏。誠實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看人的情面乃為不好;人因一塊餅枉法也為不好。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靠勤力工作再加穩定回報來獲取財富不是罪,正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知足再加上如經文教導我們急速發財的才是罪。


跟著在希伯來書13:5教導我們:「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對於很多人來說是不容易的,包括筆者,即使擁有很多財富的也是如此,可是沒有財富的誰憐憫我們嗎?再者沒有足夠的錢財只會成為深屠集團(deep state)及沼澤地集團(cabal)的韮菜,從而成為奴隸,所以才想致富。


最後在[論語.里仁第四]教導我們:「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

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有誰喜歡過著貧窮人的生活,因此有些人說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及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是道德高地,說得出這些話的人沒有考慮各人的實情需要,以筆者為例,真的需要擁有足夠金錢來到處旅遊及別處生活才是真正的足夠,這是筆者的心理需要。


最後祈禱:主啊!求主饒恕我們想擁有更多財富,因為沒有財富則萬萬不能且沒有人憐憫,特別是在香港;再者沒有足夠錢財則會成為深層集團(deep state)及沼澤地集團(cabal)的韮菜,從而成為奴隸,我們真的不想,求主赦免,奉主名求,阿門。


作者:保羅弟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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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ul_620h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